各有关学院、部门:
按省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,本届评奖的学校受理时间将提前至2025年10月27日。
请各有关学院、部门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一式2份纸质版报奖材料(不含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)和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汇总表》(经学院排序盖章)集中报送至人文社科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rwskc@just.edu.cn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(不含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)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,请按申报系统说明、提示和要求填报。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社科处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。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《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》。申报者可访问(无需登录)申报系统下载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》,《申报评审表》启用2025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
纸质版报奖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如下:
1.《申报评审表》(至少1份原件)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。《申报评审表》需填写学校具体审核意见,盖学校公章,签署日期。填写前需征得校学术委员会、校保密部门、校纪检监察部门、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。
2.著作类、普及读物类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。
3.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和论文全文,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。
4.证明材料与《申报评审表》份数一致,统一装订在《申报评审表》后。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《申报评审表》、成果、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。
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:孙老师、刘老师;联系电话:84400186 84406630
附件:
1.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2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实施办法.docx
3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答疑.docx
4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5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评审表.zip
6.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汇总表.xls
人文社科处
2025年10月22日



